为保证科研工作高效有序运转,更好的服务于科研, 根据重点实验室有关外来人员进入重点实验室学习管理的相关规定,制订如下细则:
1、计划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,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,填写相关表格。
2、科研人员进入重点实验室后,应遵守重点实验室的有关规定,填写出入中心的相关表格。
3、在重点实验室所需基本耗材费均由实验室负责提供,研究科题所需所有药品和耗材则有课题主持人提供,中心概不提供。为节省研究者宝贵的时间,课题研究所需试剂、耗材等,也可由重点实验室统一供应,按需发放收取费用,劳务费一次性付清。遇到特殊情况,由双方共同协商。
4、进入实验室后,需要使用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,原则上应由中心管理人员操作;普通仪器可经培训后使用,并详细填写仪器使用记录。
5、一般情况下,不得在实验室过夜,特殊情况,如确因实验需要延时,应向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,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6、使用仪器时若发现设备出现不正常的现象,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实验员处理,不得随意拆装、搬动或取走室内设备及其配件和工具等。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。
7、人为损坏实验室设备或设施时,按损坏程度轻重给予相应赔偿。
8、进入实验室实验人员有责任维持仪器设备的完整。发现丢失时,由该时段使用者负责追回,否则必须给予相应赔偿。
9、任何人不得擅自配置(转借)实验室的钥匙和用其它工具开门,如若发现立即取消其实验室使用权。
10、外来人员离开实验室前,把所有借用重点实验室的仪器、物品等归还,并清理实验室,由相关实验人员检查合格后开具证明方可离开。